映象网周口讯(记者 金江涛 通讯员 李之峰 唐玉吉)近日,川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自诉拒执案件。被告人王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该案件要追溯到2014年,因被告人王某于2012年借申请人范某本金20万元,该款到期后,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该笔借款,范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后,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王某偿还范某20万元本金及利息。
该案于2014年8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人王某向法院写出书面保证,保证在2015年以前将该款全部履行完毕。但从其写出保证书后,一直到2017年的6月份,被告人王某东躲西藏,既不给法院执行人员见面,又不履行一分钱的还款义务。在此次开展的“夏季雷霆风暴”执行行动中,我院加大执行力度,将该案作为重点执行案件,全力追逃老赖,最终在2017年6月15日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后经调查发现,被告人在这写出保证后三年内,陆续偿还了他人5万余元的借款,而对进入执行程序的该案件却一分钱未有履行,其行为以涉嫌构成拒执罪。申请人范某立即启动了刑事自诉程序后,我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2017年7月26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法庭对自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自诉人、被告人的相关意见,调查核实了案件的所有证据,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举证质证、最后陈述等各项诉讼权利。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王某当庭表示接受处罚,不予上诉。
检察机关指控,以何某某为首的“涉黑”团伙,2012年以来,被告人何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实施了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7月17日上午,川汇区法院召开2017年上半年审判执行点评暨办案表彰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海松主持。
7月13日下午,川汇区法院召开“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川汇区法院执行局长孙现新、执行局和法警队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7月11日下午,内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带领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等一行17人到川汇区法院考察交流工作。
7月11日上午,川汇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韩凤龙一行二人轻车简从到川汇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川汇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俊荣及在家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今年1-6月份,川汇区法院在受理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攀升的情况下,克服案多人少矛盾,通过改革创新,诉讼案件结案率达到89.41%,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20%。
7月4日,在川汇区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上,川汇区法院被授予“2016年度全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人大宣传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区人大表彰。
6月30日上午,川汇区法院院长刘俊荣带领办公室、行政科、研究室人员一行到扶贫联络村城南办事处后村调研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并慰问贫困户。
6月26日,案件执行申请人吴某、杨某给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送来一封感谢信,感谢执行二庭刘法官工作主动热情、执法规范、办案迅速。
6月21日,周口市川汇区区长李宗喜在川汇区法院6月19日报送的《倾力调解促和解 助力旧城改造》简报上作出批示。
6月2日,川汇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俊荣带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干警等一行20人组成考察组到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永城市人民法院考察学习。
5月26日,在川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川汇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俊荣代表法院向大会做了五年工作报告。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5月19日上午,川汇区法院院长刘俊荣、副院长翟海松一行五人来到扶贫援助村—--川汇区城南办事处中村、后村调研扶贫工作。
家住郏县渣元乡的李某拉着案件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7月28日,一个长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老赖”在司法拘留的强大震慑下,急忙将全部执行款送至郏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