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周口讯(记者 金江涛 通讯员 陈东)为了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卷宗移送工作,提高卷宗流转效率,周口中院重新修订《关于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卷宗移送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中院和基层法院之间,审判部门和立案部门之间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进行了规范和明确,确保了案件移送工作的有效运行。
过去上诉、发回的卷宗移转靠邮寄和基层法院捎带,卷宗移转在途时间长,中间环节多,卷宗移转不衔接,导致卷宗移转时间偏长、效率低下,当事人对此反映问题较多。针对这一问题,周口中院在前期制定的卷宗移转制度的基础上,再次修订卷宗移转的规定。新出台的规定,更贴近全市法院的实际,卷宗移转的流程更加细化和明确,卷宗移转的效率更加高效。
《规定》要求,上诉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的卷宗移送工作统一由两级法院立案庭负责对口移送,基层法院审结的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审判庭应当在网上结案后40日内将卷宗按照有关要求检齐,并移交到基层法院立案庭。由基层法院立案庭进行检查核对,符合报送条件的,应当自接收卷宗移送之日起七日内报送二审法院立案庭,同时将上诉案件信息上传至二审法院。中院各业务庭审结的结案方式为发回重审的案件卷宗统一通过本院立案庭退回基层法院。各业务庭应当在网上结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卷宗、退卷函及相关裁判文书检齐,移交立案庭。中院立案庭在接收、登记后,在七日内退回一审基层法院立案庭。基层法院立案庭应在接收卷宗后七日内完成重新立案工作。《规定》强调,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卷宗移送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中院审管办对于二审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移送时间超过六十天的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移送时间较长并造成后果的,直接移交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规定》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周口两级法院的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公众满意度和司法形象。1-5月份周口中院诉讼结案率91.65%,案结比95.06%,诉讼结案率连续五个月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全市各基层法院诉讼结案率82.69%,案结比93.87%亦位居全省第一。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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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下午,周口中院在十二楼新闻发布厅召开“夏季雷霆”专项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成果。中院执行警务局副局长范东南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中院政治部副主任朱艳华主持。
6月8日下午,周口中院在十二楼新闻发布厅召开全市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安西超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中院政治部副主任朱艳华主持。
今年以来,周口中院以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为核心,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推进审判机制创新,以机制创新提升审判质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加大,为避免产生裁判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
5月24日上午,周口中院在十五楼会议室隆重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全体入额法官身着法袍,面向国旗,举起右手,齐诵誓词。
近日,周口中院制定并实施《联系指导基层法院及专项审判业务分工的暂行规定》,对联系、指导基层法院审判工作进行规范和强化,从而更好地联系、指导基层法院的工作,全面提高全市法院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为切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近日,周口中院制定并实施《关于建立裁判文书签署机制的暂行规定》,彻底下放裁判文书签署权,近九成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审签,切实做到与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序衔接,实现“谁审理、谁签署、谁负责”。
5月15日上午,周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杰组织分管的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分工调整后的人员进行介绍,并对下一步为审判执行工作做好服务和保障提出要求。
5月15日上午,周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杰组织分管的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分工调整后的人员进行介绍,并对下一步为审判执行工作做好服务和保障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周口中院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党组分析研判审判质效,定期通报审判质效和问题清单为载体,双向梳理、归纳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
5月12日,随着《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印发并实施,周口中院设立专业法官会议,集体会诊疑难案件有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
5月12日上午,周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讲评暨四月份办案标兵表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