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周口讯(记者 金江涛 通讯员 陈东)为切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近日,周口中院制定并实施《关于建立裁判文书签署机制的暂行规定》,彻底下放裁判文书签署权,近九成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审签,切实做到与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序衔接,实现“谁审理、谁签署、谁负责”。
《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审判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国家赔偿、执行等案件裁判文书签发,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签署。审判组织的法官依次签署完毕后,裁判文书即可印发。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长、分管副院长、合议庭负责人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审核签发。
《暂行规定》也对院长、院长授权的分管副院长裁判文书签发权予以明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案件审理中的程序事项和强制措施,如对审理程序变更、审限变更、审理期限、回避、拘传、罚款、拘留、逮捕等事项,由院长或院长授权的分管副院长签发。
明确院长、院长授权的分管副院长裁判文书签发权同时,也赋予了院庭长的监督权。分管副院长、各合议庭负责人对涉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职务犯罪、敏感事件等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即便不行使签发权,但应当行使监督权,及时了解案情并视情况将案件提请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
裁判文书签署权彻底下放不仅是推进员额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大举措,必将极大地提高审判效率,全面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5月15日上午,周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杰组织分管的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分工调整后的人员进行介绍,并对下一步为审判执行工作做好服务和保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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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周口中院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党组分析研判审判质效,定期通报审判质效和问题清单为载体,双向梳理、归纳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
5月12日,随着《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印发并实施,周口中院设立专业法官会议,集体会诊疑难案件有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
5月12日上午,周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讲评暨四月份办案标兵表彰会。
5月12日上午,周口中院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法院“四化三查”和作风建设推进会。周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5日上午,周口中院副院长刘明杰带领后期服务中心、行政处等部门同志一行7人,深入周口中院的扶贫点——郸城县胡集乡大任庄行政村重点帮扶,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摘要
4月27日,周口中院王登喜副院长主持召开分口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审判组织调整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
2017年4月25日上午,周口中院召开审判组织调整及业务庭双向选择动员大会,全面吹响周口中院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号角。
近日,从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传来喜讯,周口市中级法院因老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4月18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于某某故意杀人案。
摘要
4月17日下午,周口中院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法院三月份、一季度办案标兵表彰暨审判绩效点评会。
在5月9日河南法院系统“错案警示日”来临之际,西峡法院设立裁判文书交流学习园地,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在交流、讨论、评比中,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促使裁判文书进一步规范化,切实提高干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