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周口讯(记者 金江涛)2月23日映象网记者从中国银监会网站获悉,2019年2月18日,河南银保监局周口分局发布了周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法人刘宜勇)用流动资金贷款承接本行不能到期兑付的理财产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事实,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法人刘宜勇)主要违法事实是,用流动资金贷款承接本行不能到期兑付的理财产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九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予以处罚25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2015年5月18日,周口银监分局核准刘宜勇国有商业银行二级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批复中明确要求刘宜勇到任后,分行要督促其切实加强金融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防各类案件发生,确保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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