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周口讯(记者 金江涛 通讯员 樊帅 李翠红)人们总说婆媳之间是天敌,但家住扶沟县的任某不但与婆婆关系融洽,更在婆婆撞伤人面临法院执行时,主动代替婆婆赔偿了申请执行人的各项损失,为构建诚信社会作出了榜样,堪称孝老爱亲的典范。
2018年3月,李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路上行驶时与76岁的老人邵某驾驶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邵某受伤。此案在诉讼期间,原告邵某与被告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赔偿邵某各项损失10000元。由于李某年老也已六十多岁,长年患病,无力支付赔偿款,2018年7月,原告邵某向扶沟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在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时,李某的儿媳任某当场替婆婆拿出2000元赔偿款。两星期后,儿媳任某又主动到法院替婆婆再次偿还了2000元。此时,申请执行人也对任某的孝心感动不已,下余6000元申请人自愿与儿媳任某达成还款协议,任某更是以担保人身份在还款协议上签字,把婆婆的赔偿义务全部担在了自己肩上。
任某的家庭并不富裕,平时都是打零工讨点生计,家中还有正在读高中即将考大学的两个孩子,生活十分拮据。为了能够尽早将赔偿款付清,任某除平常八小时工作以外,又每天凌晨三点钟起床到早餐店打工做兼职赚钱。最终,在2018年9月这一天,儿媳任某来到法院全部付清了赔偿款。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信”两字完美的体现在了任某身上。面临法院的执行,任某主动替婆婆承担了法律义务是为孝;在家庭经济紧张的情况下,任某仍然早出晚归做兼职,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全额支付了赔偿款是为信。当然,任某不但遵守法律、爱护家庭,她与婆婆之间良好的婆媳关系更是新时代的楷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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