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汇区法院的法官通过手机短信,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了李某超诉李某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据了解,川汇区法院的法官首先向李某某发手机短信:“李某某,我是川汇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是李某超诉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的主审法官,请你接到此信息后速与我联系,或于下周一上午10时到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接受询问、调解等事宜。”而后,法官又连续发了两条手机短信,李某某才回复。法官在第一条短信中讲:“为啥挂断电话,此案为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案件,每次通讯都有记录,如你不配合,将承担法律后果,请回电话。”法官在第二条短信中讲:“李某某,本院已确认130XXXXX968是你本人接收通讯的号码。另外,温馨提醒:这本来是一个很好解决的问题,干嘛非要给自己增加压力和负担?这样处理不是年轻人的风格,希望你能积极配合。”之后李某某回复短信:“好的,领导,上午有事忙,去不了,给个卡号我给你打2000元。我就想争口气,他说我不值2000块钱,我烦了。”法官回复说:“哦,不值当的。我个人不允许提供卡号。如果你愿意,我让原告提供卡号,然后让他撤诉,你看咋样?”李某某回复:“好吧,1个多月了,气也没有了,麻烦领导们了。”法官回复:“好,下午联系。”
就这样,川汇区法院的法官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缓解了当事人的紧张对立情绪,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也使纠纷得到顺利解决。本报讯
在五四青年节前夕的5月3日,内乡法院召开“五.四”青年节座谈会。
2017年5月2日,家住新野歪子镇的李某就因拒不履行支付赡养费义务,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强制拘留15日。
2017年4月28日,七十四岁的池某被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处以罚款两千元。
为引导青年干警弘扬“五四”精神,坚定法制信念,进一步激发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5月3日上午九点,唐河法院以“信仰法治,畅谈改革”为主题举办“五四”青年干警座谈会。
2017年5月2日,家住新野歪子镇的李某就因拒不履行支付赡养费义务,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强制拘留15日。
新野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宣传宪法法制精神,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舆论导向,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关心、支持。
为引导青年干警弘扬“五四”精神,坚定法制信念,进一步激发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5月3日上午九点,唐河法院以“信仰法治,畅谈改革”为主题举办“五四”青年干警座谈会。
“五一”小长假已过去,当人们携家带口自驾出游,或者居家享受休闲时光时,荥阳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仍坚持岗位,他们不是在抓“老赖”就是在去抓“老赖”的路上。
4月22日,鹤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陈艳梅带领执行干警开展“突击执行”活动,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案。当天上午,鹤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陈艳梅带领执行干警到鹤壁集镇东街村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案。
“没想到不履行判决会有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我现在知道自己错了。王某因在别人承包的土地上建厕所、放置砖头,还栽种一棵桐树,被诉至法院。太康县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王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方某在泰国签下一单买卖后准备回国时,却发现无法购买回国机票。5月2日,周口晚报记者从川汇区法院了解到,2016年6年底,方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方某的家人到川汇区法院缴纳罚金后,方某才得以顺利回国。
“五一”假期期间,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坚守工作岗位,利用节假日到下辖的16个乡镇开展打击拒执宣传活动,并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突击传唤,做到假日执行不停歇,确保执行取得实效。
2017年5月2日,家住新野歪子镇的李某就因拒不履行支付赡养费义务,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强制拘留15日。
新野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宣传宪法法制精神,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舆论导向,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关心、支持。
为了解决西坪镇瓦房店村几百名群众的吃水灌溉和帮扶措施计划的落实,实现早日脱贫,共奔小康之路,赵院长约县水利局副局长李营俊一起到该村的饮水源处查看考察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