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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71元

2017-04-24  来源:周口日报

  2016年,市委、市政府多渠道拓宽居民增收路子,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稳定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调查资料表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471元,同比增长6.9%。这是记者近日从市统计局获悉的。

  资料显示,随着我市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调整,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城镇居民就业渠道不断拓展,收入渠道日趋多元化。从收入来源上看,四大项收入呈现“三升一降”的态势。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7%、5.1%和13.3%,财产净收入下降5.6%。

  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990元,同比增长7%,占家庭总收入的53%。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就业形势良好,就业稳中有升,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以及乡村旅游的不断升温,社会就业需求有所增加。工资标准提高,一方面,政策性增资拉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社区干部工资性收入增长;另一方面,随着用工需求的增加,规模以上企业、小微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的工资水平有所提升。

  经营净收入成为城镇居民的重要收入来源。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使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加入到自主创业的行列,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381元,同比增长5.1%,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4%。

  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对居民增收作用增强。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030元,同比增长13.3%,拉动全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2.3个百分点。影响因素是:国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口老龄化,离退休人数有所增加,拉动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增加294元,增长17.2%。

  财产净收入小幅下降,对增收影响不大。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070元,同比下降5.6%。主要原因是由于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信用卡等金融工具的使用,住房贷款和购车贷款的增加导致居民利息支出大幅增加,致使居民财产净收入有所下降,但财产净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重仅为0.5%,对居民增收的影响不大。本报讯(记者 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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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 我市 净收入 居民消费 责编: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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