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周口讯(记者 金江涛)近日,淮阳县临蔡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落实到户,精准到人。
根据排查出特困人员的情况,临蔡镇政府按要求扩建镇政府养老院、大何幸福院,租赁改造岳桥、大郑两处幸福院,目前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共可容纳207位特困人员入住,第一批62位特困人员已全部入住,目前该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人数已达91人。
该镇党委书记魏端峰表示,将继续加强养老院、幸福院的配套设施建设,增设棋牌、健身设备,并合理规划菜园地,在保证老人们“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养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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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淮阳县侨联驻东屯村工作队与村三委干部一起,召开专题会议,与全村五保户共同商讨,加快推进老人合户、五保户家庭托养和机构供养工作。
眼下,在邓州市桑庄镇以一场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精准脱贫攻坚战再掀高潮。
4月2日下午,尉氏县县长韩治群、副县长靳国营率队督导南曹乡敬老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进度,南曹乡负责同志陪同。
近日,经河南省民政厅与省慈善总会协调沟通,由省慈善总会对全省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捐赠防寒衣物以及棉鞋爱心活动正在火热的开展当中。
记者昨日从平顶山市民政局获悉,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特困救助供养人员1.86万人,全年为特困人员发放生活供养资金7267万元。去年我市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16-59周岁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智力、精神、肢体、视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根据《信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充分征求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南湾办事处为辖区36位城乡特困人员签订照料护理人,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并按季度发放年护理补贴142242元。
无生活来源,指的是收入总和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本市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的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全护理标准三个档次。
汝州市民政局与医保中心协商一致,相互配合,于9月18至20日组织工作人员对目前正在20家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治疗的119名特困人员、38名优抚对象的住院情况进行检查。
近日,温县财政局拨付资金514万元,为全县9921名农村低保对象和652名特困人员分别发放低保金和基本生活补助金。1~3季度,该县共拨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金51万元,由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到位。
实现城乡统筹,确保城乡特困人员都能获得救助供养服务,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首次明确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日前,我市出台《商丘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对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终止救助供养等方面进行规范,简化申请程序、明确审核时限、严格审批标准、完善公示制度,推动救助供养工作精准、公开、公正。
据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3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40元提高到2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960元提高到315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132元提高到142元。
平舆县民政局为统筹做好全县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联合县财政局组成调查组于4月25日起,全面开展2017年度新增特困人员调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能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民政系统把特困人员供养列为重点工作,认真研究政策,准确把握标准,改善供养环境,提升供养能力,确保特困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近期,国家民政部、河南省民政厅、驻马店市民政局相继出台并下发了(民发【2016】178号)、(豫民文【2017】52号)、(驻民文【2017】22号)等三份文件,均对各地切实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不折不扣地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按步骤有条不紊地逐步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