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周口讯(记者金江涛 通讯员樊帅 何思启)“谢谢法官,解了我们母女俩的燃眉之急,原来不信钱能要回来,现在是真信了。”10月17日,在扶沟县法院,申请执行人刘某领到执行款后向法官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颜。
2018年5月中旬,扶沟法院受理了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原告刘某是一名单身妈妈,与丈夫离婚后独自带孩子生活,很是拮据,加上女儿最近生了一场大病急需用钱,便向债务人孙某追要3万元欠款。孙某表示无力还款,但孙某的朋友张某也对孙某有欠款,于是孙某同刘某商议进行债权转让,孙某对张某的债权由刘某享有。于是,刘某和孙某之间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张某也签字表示同意,共同约定欠款由张某偿还刘某。但是签订协议后,刘某向张某多次催要,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眼看女儿的医药费已经难以续上,刘某不得已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刘某欠款3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丝毫没有还钱的迹象,单身妈妈刘某再也无法忍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张某却耍起了小点子,对执行法官说他只是欠孙某钱,当时签这个协议是因为孙某请求迫于无奈而签的,“我要是还钱的话也是还给孙某,不是还给刘某,只是跟刘某签订了份协议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执行法官听后郑重告知张某:“不要再装法盲了,你与刘某之间的协议已经生效判决确认,想耍赖可是无济于事,要是一直赖下去,我们将严惩不贷!”张某听到这番话,心中似有些忌惮,便口头应允了。
过几天后被执行人张某不但不还钱,反而没有了消息。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内将张某的身份信息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并且向银行提请申请冻结了张某的账户,这就意味着张某将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甚至连外出住宿都无处可去。
在身份信息被拉入“黑名单”一周后,张某就主动来到了法院。面对申请执行人刘某和法官,张某羞愧的低下头说:“你们把我拉入了黑名单,我连外出打工都走不了,我还钱,我还钱,我认识到自己错了,快把我从黑名单里拉出来,好让我出去打工吧!”最终,迫于失信“黑名单”的压力,张某将判决确定的欠款全部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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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南阳宛城区法院指挥中心接到新野县公安民警电话,获悉被执行人程某正在一宾馆住宿,执行干警当即驱车赶往新野将程某控制。
因怀疑其儿子、儿媳离婚与同村村民李某生有一定关系,2014年8月29日早上7时左右,河南省邓州市构林镇某村村民李某林手持菜刀和铁锤到李某生家,将李某生及其妻子砍伤,经鉴定,李某生构成轻伤二级,李某生妻子构成轻微伤。2015年5月4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李某林赔偿李某生及其妻子经济损失共计17921.14元。
8月2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申请执行人齐某接过执行款,激动地说道:“没想到这么快案件就执行完毕了,孙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你办案效率真高,为你点赞!”
为确保“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加大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尊重和支持,日前,漯河市舞阳县法院组织干警深入田间地头、乡镇集市开展执行宣传活动。
12月4日,漯河法院公安联手,成功抓获并押解回一名拒不还款的失信被执行人阮某。当天下午,阮某被依法拘留。
近日,被执行人马某华在永城市某宾馆登记住宿时被当地公安抓获,漯河公安机关驻漯河中院警务室立刻接到永城市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前去带人。
“感谢法官,在年前把全部执行款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陈某收到银行到账提醒信息后,第一时间给漯河市临颍县法院执行法官常明打电话表示感谢。
“您好,我叫郑少康,是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一名大四学生,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国家防疫关键之际,群众安全需要之时,我想尽一份绵薄之力……”这个在1月31日,邓州市九龙镇防疫指挥部接到了这个一腔赤诚的电话。
8月31日上午,邓州农商银行在邓州市九龙镇政府举行“整村授信”启动仪式。
12月27日,14辆警车、64名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前往辖区11个乡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